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贵州省首部公共法律服务地方法规出台 构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
9月26日,记者从黔西南州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获悉,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促进办法》于9月1日正式实施。该《办法》是贵州省第一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,标志着黔西南州在公共法律服务法治建设方面取得开创性突破。
9月26日,黔西南州召开《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公共法律服务保障促进办法》正式施行新闻发布会。(图/余坤)
《办法》突出五大特色亮点:一是注重力量整合,构建政府统筹、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,变司法行政部门“独唱”为多部门“大合唱”;二是优化平台建设,支持州、兴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资源入驻政务服务中心,实现同城共享;三是强调便利化服务,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专业服务共同发力;四是强化激励保障,从经费、人才、大数据等方面提供支持,并探索司法协理员制度及涉外法律服务机制;五是推动营商环境优化,为民营企业提供公益法律服务。
为确保《办法》有效落实,黔西南州将重点推进三方面工作:强化平台融合与数字赋能,完善“三级实体平台”网络,推广“互联网+法律服务”,实现“指尖办、随时办”;整合资源并拓展服务领域,深化律师服务民营企业机制,推动资源向基层下沉,推进法律援助和公证惠民;加强质量监管与队伍建设,建立服务质量标准、评估与监督体系,充实专业人才库,提升服务公信力。
在资源整合方面,黔西南州在全省率先开展“2N”州市共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改革,通过“一体式”进驻、“一站式”办理和“一窗式”服务,集中提供公证、法援、调解等多项职能,打通服务企业和群众的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支太檾
编辑 宋洁
二审 张恒
三审 许邵庭

